发布日期:2018-12-27文章来源: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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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查,区民政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2018年12月26日起至2019年1月9日,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将对初步确认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1956户家庭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共15天。市民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拨打4607695举报。无异议的,将确认其实物保障资格。(公告详见2018年12月26日兰州晚报17-37版) 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赵文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