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公示(第四批)

发布日期:2018-12-27文章来源:兰州网

根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近期对我市近郊四区已达到分配条件公共租赁住房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分配,经过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查,区民政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现初步确认1956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5天(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无异议的,确认其实物保障资格。

投诉电话:4607695

附件: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公示(第四批).xlsx

                    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